4月25日早7时50分,我处生活中心职工刘冰冰在丽泽园邮局内哈尔滨银行ATM机附近拾获一部黑色苹果手机。她在现场等待10分钟左右无人认领,因上班时间已到,且手机需要解锁才能查看通讯录,刘冰冰同志只能回到办公室后等待失主主动联系。大约上午10时左右,失主与其联系,经现场解锁确认失主身份后,刘冰冰同志将手机归还失主。
失主系我校学生,手机在前晚就已经丢失,因其大意,直至次日上午才发现手机丢失,本来对失物复得没报希望。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手机,没想到能够寻回手机。失主非常激动,他对刘冰冰同志的拾金不昧精神表示感谢和赞许。
刘冰冰同志面对贵重物品毫不动心,其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我处职工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展现了我处职工良好的个人素质与社会公德,希望我处所有职工以此为榜样,继续传递这一美好行为,让拾金不昧这一传统美德在我处得以发扬光大。(信息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