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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月11日起校医院恢复每周一购买省保慢病药品的通知
2020-05-09 14:14   审核人:

广大教职工:

经校医院向南岗区卫健局、南岗区疾控中心申请,自5月11日起,校医院恢复每周一购买省医保慢性病治疗药品。根据卫生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目前仅能购买治疗慢性病的药品和普通药品。凡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治疗感冒药暂不予出售。

购药须知

1.购药时间:每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到校医院购药人员须佩戴口罩方可入内,在门口扫码、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有序进入,购药排队时保持1.5米以上距离,整个购药流程中请大家不要聚集交流,配合工作人员引导完成购药。

3.所有购药流程均在一楼进行,患者在收款处第二个收款窗口挂号后,到第一个挂号窗口由医生开药,之后再到第二个收款窗口划价收款,最后到药局取药,结束购药。

4.为减少大家外出购药的次数,根据省医保要求,目前省保购买慢病药品一次可购买一个月的药品。购买省医保药品后,一定要在规定的购药间隔之后再来校医院购药,以免对本人省医保购药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校医院也将对购药时间间隔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售药。

 

黑龙江大学医院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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