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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0年5月、6月、7月组织生活中心内容的通知
2020-05-15 14:52   审核人:

全处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委《关于确定2020年5月、6月、7月组织生活中心内容的通知》,对照近期上级党建工作重点,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办学事业发展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4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重要讲话。

2.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重要讲话。

3.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2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重要讲话。

4.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陕西、山西等地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带头落实学校和属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推进工作学习任务,为学校全面复工复学做好充分准备。

组织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党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西安交通大学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承黑大红色基因,听党指挥跟党走,涵养家国情怀,增强使命担当,潜心教书育人,为黑大发展、龙江建设奉献智慧和力量。

完成时限:5月末前

(二)学习传达2020年全国“两会”精神,贯彻落实学校年度重点工作

2020年全国“两会”将于5月下旬在北京召开,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通过电视广播、学习强国、微信微博等线上平台收听收看“两会”实况,及时掌握“两会”动态。要重点围绕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所做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交流研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党支部要结合“两会”有关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大学2020年工作要点》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整顿相关部署,进一步细化本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党支部书记“一承诺两清单”。在此基础上,主动作为、狠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各项工作,切实把全国“两会”精神转化为落实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和推动本单位发展的实际行动,确保如期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完成时限:6月末前

(三)组织开展“奋进路上党旗红”主题党日活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

2020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也是全面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开局之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疫情防控狙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七一”前后,党支部要围绕“战疫”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组织开展“奋进路上党旗红”主题党日活动。可以举行战“疫”故事宣讲、线上学习感悟分享等互动交流活动;开展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篇目诵读、红色影片赏析等读书观影活动;举办党史知识竞赛、书画摄影大赛、演讲比赛、微党课、短视频评比等竞赛展示活动;组织党员参加防疫志愿服务、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等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通过“听”“说”“读”“写”“演”“讲”“拍”“画”等灵活有效形式,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伟大成就,展现广大师生党员的责任担当,凝聚奋进力量,践行初心使命。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结合实际、突出实效,做好谋划设计和组织开展。处领导要“进支部、讲党课”,支部书记和普通党员讲党课要有计划进行,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

完成时限:7月10日前

二、有关要求

1.灵活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党支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党建”突出优势,积极推进党员教育管理等各项基层党建工作。要本着非必要不接触原则,实行组织生活“云上过”、教育培训“上网课”、党费收缴“不见面”、请示汇报“键对键”。要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做到思想意识不松懈、时限要求不放宽、工作标准不降低,确保各项工作线上开展取得与线下开展同等好效果。

2.强化监督落实。根据《黑龙江大学校院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安排,处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参加活动、谈心谈话等有效形式,指导所在基层党支部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做好组织生活纪实。

3.做好总结宣传。在组织生活的开展过程中,基层党组织要有意识地做好宣传交流,及时通过学校信息门户、本单位新媒体平台发布推送组织生活信息,主动向处党总支报送有关特色活动和典型经验。各支部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请以《党建信息月报表》(电子版)的形式,于每月月底前上报。5月27日前,报送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一承诺两清单”;7月10日前,报送《“进支部、讲党课”情况统计表》(附件)及党课讲稿,联系人:张咏石。

附件:“进支部、讲党课”情况统计表

 

后勤管理处党总支

2020年5月15日

 

附件【附件:“进支部、讲党课”情况统计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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