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所属各部门:
按照学校《关于2023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清明节:4月5日(清明节)放假一天。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4月23日执行5月1日(星期一)的教学安排,5月6日执行5月2日(星期二)的教学安排。
二、相关要求
1.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各项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服务保障及安全稳定工作。
2.“后勤服务大厅”带班人员要做好带班期间各类问题的协调沟通工作。
3.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工作,放假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各部门要加强考勤,工作人员不得提前离岗。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