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所属各科室、部门:
2021年元旦将至,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处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 元旦:2021年1月1日放假1天。
2. 寒假:2021年1月6日—2月26日放假。
3. 2021年1月1日(元旦)及寒假期间班车停发,3月1日起班车恢复正常运行。
二、加强疫情防控及安全稳定工作
1.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运行。
2. 要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假期前各部门要组织职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疫情防控、消防安全、财产安全、出行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同时要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稳定自检自查工作,加强对安全问题的梳理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主管领导亲自抓落实,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 各部门要继续加强职工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信息排查及报送工作,确保不漏一人,做到各类情况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4.饮食服务中心要加强饮食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学校招标采购制度,确保饮食原材料源头可溯,禁止采购进口冷链产品。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保持加工区域、冷藏设备、就餐区域的环境卫生和消毒消杀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三、统筹做好假期其他各项工作
1.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工作。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及时处理好有关工作。在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在每天安排人员值班的基础上,要妥善处理有关公务事宜。如因工作疏漏而出现问题,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各部门请务于12月30日下班前将值班值宿人员名单、地点及联系方式报送综合科611室,同时各部门须将除夕值班人员名单按附件格式报送综合科611室,电子邮件发送至王红艳邮箱内。
2.按照《黑龙江大学处级以上干部外出请销假备案制度》(黑大校发〔2015〕58号)要求,处级干部(含副处)离哈外出3天以上的,要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同时做好工作安排,向学校办公室报备,确保假期稳定及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正科、副科级干部确需离开哈市管辖区域外出3天以上的,须在企业微信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主管处领导、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哈;支部书记确需离开哈市管辖区域外出3天以上的,须在企业微信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处党总支书记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哈;其他教职工确需离开哈市管辖区域外出3天以上的,须在企业微信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处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哈。全处职工要严格履行出行请销假程序,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3.后勤服务大厅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完成值班任务,如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及时与带班领导联系。
4.饮食服务中心要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和安排,做好餐饮保障和服务工作;校医院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防疫相关工作和值班工作,保证寒假期间师生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将本通知要求落到实处。
附件:
1.后勤管理处(除夕)值班人员统计表
2.后勤管理处寒假总值班安排
后勤管理处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