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各有关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编制2020年省本级部门预算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通知(黑财预[2019]54号)文件要求,以及我校2020年预算专项会议精神,要求各单位支出预算除刚性和重点项目以外的一般性支出按10%的比例进行压减。
2020年,各部门要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黑财预[2019]38号),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在保障基本支出基础上,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项目轻重缓急以及绩效评价等情况,进一步压缩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各部门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各部门工作重点,合理规划资金,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加强预算评审,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具体编制要求如下:
一、 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是学校安排支出预算的基础,各部门须将所有收入纳入学校总收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由学校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统一核算,应收尽收,并按要求填报《2020年收入预算表》。对单位没有纳入收入预算的各类收入,学校将按照有关分配办法执行。收入预算编制要根据2020年拟发生收入情况进行科学测算。收入预算归口上报:
1. 食堂档口管理费由饮食服务中心负责测算;
2. 食堂营业收入由饮食服务中心负责测算;
3. 学生浴池、洗衣房营业收入由生活服务中心负责测算;
4. 水电费收入由收费管理科负责测算;
5. 校医院各类收入由校医院负责测算;
6. 幼儿园各类收入由幼儿园负责测算;
7. 预计2020年有收入的部门也需填写收入预算表。
二、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支出预算要按照零基预算进行编制,即不考虑上一年度执行情况,按照下一年度拟要发生的事项编制。支出预算要按照项目形式编制,即有项目名称、预算金额、内容及支出依据。本次上报属于一上,待学校确定各单位额度后再次上报属于二上,二上时要根据学校批复的额度再次上报。学校要对各单位预算支出进行全面绩效考核,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对预算进行精细化填报《2020年支出预算表》,不得虚报,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工资类)、单位业务经费(办公费)、水电暖等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主要指用于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设备购置、修缮改造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等项目。各职能部门应依照学校“十三五”规划内容,并深入贯彻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工作安排、按轻重缓急分类排序申报。
3.归口上报的项目
(1)各部门临时工工资及三级薪酬(加班费)由各部门报送给综合科汇总测算;
(2)各部门办公用品、劳保、邮电费等综合类支出由各部门报送给综合科汇总测算。
(3)大型修缮由修缮管理科统一组织上报;
(4)全校水电运行费用(含呼兰校区)由收费管理科负责测算;
(5)全校供暖、供气、司炉等(含呼兰校区)费用由供热中心负责测算;
(6)全校公务车辆运行等费用由运输中心负责测算。
4.不需归口的项目由各预算部门(由学校资金安排的单位)直接将预算支出报送给综合科。
5.各有关部门利用自筹经费安排预算支出直接报送,支出预算额度不得超过本部门当年预算收入。
三、报送要求
各部门报送预算需部门负责人、主管处领导签字确认后,于8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2017010@hlju.edu.cn,同时纸质材料报送到综合科(综合楼611室)。
联系人及电话:关丛 86609755
附件1:预算收入填报表
附件2:预算支出填报表
综合科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