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验收备案是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
工程前期科历时三年的不懈努力,我校综合实验实训大楼竣工。2018年10月9日我校取得综合实验实训大楼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哈建备字2018年476号】。该证书是建设单位所能提供的证明备案手续符合规定、竣工验收合法有效的唯一凭证,是工程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重要依据和保证。

“为建设现代化高校辛勤奋斗,为改善办学条件努力付出。”
据后勤管理处副处长栾英杰介绍,我校综合实验实训大楼工程属于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该工程开工于2016年3月,总建筑面积16698.83m2,地下2层,地上12层。该楼的建成使用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本科实验实践实训的基础条件,有利于我校整体办学水平、综合实力的提升,有利于学校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地方综合性大学战略目标的实现。(工程前期科供稿 文:林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