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处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临时性用工管理,现对我校非人事处管理的管理岗位、教学辅助岗位、工勤岗位临时用工进行摸底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1. 统计范围:包括使用单位自筹经费、单位业务费等支付工资、劳务费的临时用工(含返聘人员);
2. 统计内容:姓名、用工单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工资标准、工作岗位、聘用期限、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具体工作内容、倒班情况等(详见附件);
3. 报送时间:4月20日(周五)中午下班前,将附件电子表格发送至校园应用门户王红艳邮箱p002046@hlju.edu.cn。
后勤管理处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