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所属各部门:
为了充分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合理减轻教职工税负,学校将继续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筹划,此次筹划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
受纳税起征点提高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等税收政策的影响,经测算,年薪(工资应发金额+其它收入金额)在扣除“专项扣除项”后11万元及以下的教职工可不参加税收筹划; 11万元以上的教职工可自愿报名参加税收筹划。
如某人年薪为12万元,专项扣除年合计1.2万元,那么实际年薪为10.8万元,可不参加税收筹划;若此人年薪为13万元,专项扣除年合计1.2万元,那么实际年薪为11.8万元,可自愿报名参加税收筹划。
参加税收筹划人员的工资外其它收入将有一部分与“年终一次性奖金”一并发放,不参加税收筹划人员的工资外其它收入按照学校规定正常发放。
请各单位将参加税收筹划的教职工名单(见附件)电子版于1月4日前发送至邮箱p002046@hlju.edu.cn。
附件:××单位参加税收筹划人员名单
后勤管理处综合科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