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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9年11月、12月和2020年1月组织生活中心内容的通知
2019-11-05 09:36   审核人:

全处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全省高校主题教育座谈会精神、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二组调研反馈意见和省委第七巡回指导组踏查反馈意见,持续抓好学习教育和整改落实,避免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学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2019年11月、12月和2020年1月组织生活中心内容。我处党委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提出落实2019年11月、12月和2020年1月组织生活中心内容的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及时做好跟进学

在前期原原本本通读完必读书目基础上,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文章。重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以及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同时,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在河南考察并指导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内容的学习,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回头看”,确保要求的学习内容全覆盖、不落项。

(二)采取多种方式扩展学

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方式,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依托“新时代高教改革发展政策理论与实践培训班”,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培训学习,邀请学校“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基层宣讲团成员做专题辅导。注重将爱国主义教育贯彻学习教育始终,通过组织党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纪录片《重生》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学习党史、新中国史;通过组织党员参加“初心故事”典型人物事迹报告会、观看专题节目《榜样4》、专题片《身边的榜样》等,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学榜样、守初心、担使命。

(三)持续开展志愿服务

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在学中强化坚守初心的思想自觉,在做中体现使命担当。各党支部要将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贯穿主题教育始终,持续为师生办实事、做好事,持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志愿服务要切实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各党支部可以通过主题党日的形式,组织党员集体参加志愿服务,也可以让党员根据实际自行开展。各党支部要做好党员参加志愿服务的督促和提醒,定期进行备案统计。

(四)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主题教育结束前,各党支部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程序步骤遵照《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严格组织生活实施细则》(党发〔2019〕31号)。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但不能为了抢时间而匆忙召开,具体召开时间以学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续通知为准。

二、有关要求

1.严格标准要求。主题教育期间,在落实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基本要求基础上,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要适当增加集体学习教育的频次。要按照《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科学确定形式,合理安排内容,规范组织开展。要综合运用理论学习、交流讨论、专题辅导、主题实践等多种方法模式,切实增强学习教育实效性。

2.强化监督指导。处党委将加强对各党支部依托组织生活开展学习教育的领导和指导。处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深入支部检查指导,做到对党支部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也要深入到所联系的党支部进行指导。

3.及时总结汇报。对于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学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动态开展指导监控。各党支部要及时做好总结,按照要求将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以《支部党建信息月报表》(电子版)的形式,于每月月底前上报。联系人:张咏石,联系电话:86608411。

 

后勤管理处党委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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