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基层单位确定的推荐人选及业绩成果公示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3天。
李 怿,男,1981年2月5日生,现职称:助理实验师;申报职称:实验师(中级)
论文:《建筑工程经济管理风险控制的思考》,在《经济》(国家级期刊)上发表,发表日期:2018年4月
论文:《基于全寿命周期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在《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省级期刊)上发表,发表日期:2018年9月
公示期自2020年7月19日至7月21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后勤管理处党办:86608411
后勤管理处综合办:86609209
后勤管理处
202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