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所属各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4年本级部门预算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通知》(黑财预[2023]60号)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现将2024年度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坚持量入为出原则,落实“零基预算”管理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源配置使用效率;防范学校债务风险,确保财务运行平稳可持续;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二、收入预算编制
加强各类预算收入统筹,强化单位收入统筹管理。所有收入均须编报收入预算,严格做到应收尽收,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一律不得安排支出。各预算责任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综合考虑2024年增减变动因素,按照收入类别对各项收入进行全面科学精准测算,实行归口报送:
1.食堂档口管理费由饮食服务中心负责测算;
2.校医院挂号费由校医院负责测算;
3.幼儿园园费、餐费由幼儿园负责测算。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要按照零基预算进行编制,即不考虑上一年度结余情况,按照下一年度支出事项预测,结合上年执行情况和绩效自评价结果进行编制。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对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安排,能压则压,能合则合。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论坛等公务活动,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继续按“零增长”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控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支出。各单位按要求填报《2024年预算项目支出测算表》(附件1),并严格按照项目制报送每一项支出细化表《2024年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附件2);同时填报《2024年全校各单位教职工、学生人数统计表》(附件3),具体要求如下:
1.归口报送的项目:
(1)基本建设类由基建办公室统一报送;
(2)大型修缮类由修缮管理科统一报送;
(3)“三公”经费、综合办公费及车改交通费由财务处定额统筹。
2.除上款归口报送以外的项目由各部门(由学校资金安排的单位)根据实际支出需求(含自筹经费)报送综合办公室。
3.用自筹经费安排的预算项目由各单位直接报综合办汇总后统一报送财务处,根据《黑龙江大学创收经费管理办法》(黑大校发[2022]50号)文件执行。
以上编制内容中,第1条“归口报送的项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根据需求据实填报;第2条和第3条请做好项目筹备工作,暂不报送,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项目绩效编制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黑发〔2019〕30号)和《省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22〕3号)规定,要求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目标设定应与工作职责、任务紧密相关,清晰反映资金的预期效益,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加强对项目预算前期绩效评估、执行期间的绩效跟踪及结束后的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对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巡视巡察等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项目或预算执行进度率偏低、效果不明显的项目,少安排或不安排预算。各单位依据上报项目,填报《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4)。
五、报送要求:
2024年度收入预算上报工作已结束,请各单位经请示主管校领导后,报送项目支出测算表、明细表及绩效表,于10月3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7010@hlju.edu.cn,纸质材料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主管处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送到综合办公室(综合楼611室)高圆圆。
后勤管理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