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按照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对教职工2024年度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1、关于2024年部分教职工公积金缴存金额下降的说明:
根据通知要求,职工公积金缴存金额=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存比例,我校教职工2023年度的缴存金额是以2022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比例缴存的,因2022年清理规范工资津贴补贴过程中补发了2021年调整部分,所以部分职工2022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增高,使得2023年度的公积金缴存金额出现了上浮。
2024年度将以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比例缴存,相对于2022年度恢复为常态增长,因此,2024年度部分教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金额即存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相对于2023年,会出现下降的情况。
2、关于部分教职工的工资中公积金扣除金额和公积金个人账户中入账的金额不一致的说明:
2024年1月份起,财务处将以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比例为教职工缴存公积金,工资中公积金扣除金额仍是按照2022年度的标准执行,人事处后期会进行统一调整,并予以多退少补。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财务处,联系人:王春波 联系电话:86608712.
财务处
人事处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