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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聘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务工作人员的通知
2019-12-09 09:30   审核人:

处所属各部门: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定于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进行。我校考点今年考生人数为6554人,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下达的考场安排,需要征集495名巡考、监考人员。现面向全校各单位正式教职工征聘考务工作人员。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一、考务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

1.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黑龙江大学在岗、在编的正式教职工,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有考务工作经验,承担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务工作者优先,工作认真,无不良记录。

二、考务工作人员待遇

根据《黑龙江大学关于印发<岗位绩效工资(二级薪酬)有关事宜的补充说明>的通知》(黑大校发〔2018〕201号)“教学科研人员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工作,按考试时间1小时折合1工作量,可抵扣教学工作量或科研工作量。”研究生招生考试每科折合3个工作量。其他人员发放方式不变,标准不低于去年。

三、考务工作人员的征聘程序(分两阶段)

1第一阶段:征聘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确认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研究生院审查确定的办法。第一阶段报名表于12月9日(星期一)17时前上报。纸质名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报综合科办公室,报名表电子版通过信息门户发送到王红艳处(推荐表见附件,不受理个人报名,请确保财务编号准确无误,注明是否为教学科研人员,写清教师本人的手机号码)。

2审查未通过者由研究生院于12月18日(星期三)电话通知所在单位联系人,未接到通知者即为审查通过。

四、考务培训

黑龙江大学考务培训安排:

考务培训地点:黑龙江大学汇文楼280室。

考务培训时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 15:30。

考务培训要求: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考务培训地点。

五、考务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考务工作人员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监考需提前告知本单位组织集体报名的负责人安排其他教师替换,再由负责人向研招办通报备案,不允许私自找人代替执行监考任务。

2考务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考前培训,不参加培训的人员取消参加本次考务工作的资格。

3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考务工作人员须认真履行考务职责,打击一切违纪行为,严肃考风考纪。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违规违纪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追究其责任。

后勤管理处联系人:王红艳 联系电话:8669209

研究生院联系人:刘义波/王佳 联系电话:86608729。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9年12月9日

附件【研究生监考报名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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