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所属各科室、部门:
为加强职工劳动纪律管理,严格职工考勤制度,按照驻校纪检组相关工作要求,现对各部门2023年不在岗人员及新学期未返岗人员情况进行统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2日期间,全处在编、人事代理、聘任制及人事派遣职工具有下列情况人员需统计上报:
(一)休产假、工伤假、长期病休人员;
(二)事假、病假人员;
(三)自动离职人员;
(四)旷工人员;
(五)其他不在岗人员。
二、统计内容及填写说明
(一)不在岗原因。按“统计范围”所列情况填写。
(二)批准开始时间、批准结束时间。指不在岗情况发生的起始时间,可早于2023年1月1日,也可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2日之间。
(三)回岗时间。指各类不在岗情况结束并回到工作岗位上的确切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2日之日回岗的,填写具体日期;至2024年3月12日仍未回岗的,填写“未回岗”。
(四)累计不在岗天数。填写2023年至今累计不在岗的实际天数,按照工作日填写。
三、工作要求及报送方式
(一)各部门加强日常工作纪律管理,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对各类不在岗人员进行统计。请各部门认真统计、如实上报,准确填写不在岗原因,起止时间或累计时间等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职尽责,一旦发生问题部门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二)各部门负责填写《2023年不在岗及新学期未返岗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部门负责人、分管处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于2024年3月14日前报到综合楼605室,电子版发送至wanghongyan@hlju.edu.cn。
联系人:王红艳 联系电话:86608411。
后勤管理处
2024年3月12日